德宏:坚决向“小金库”亮剑

发布时间:2017-04-16 07:50:23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水利局副局长兼芒究水库管理所所长陈建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二所原所长雷云峰私设“小金库”占为已用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职为科员;盈江县邮政分公司办公室主任谢君山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被开除党籍;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周顺林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以来,德宏州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小金库”问题的力度,坚决向“小金库”亮剑,彻底消除“小金库”,不留死角。

针对“小金库”屡禁不止、久治不绝问题,州纪委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了解,明确了“小金库”问题纪律“红线”,提出“七个严禁”要求,即: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谨防“小金库”衍变成贪腐“提款机”“聚宝盆”。

同时,州纪委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下猛药治理“小金库”,对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及时整改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严肃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在彻底清理小金库基础上,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形成“账外账”,堵住“小金库”的源头;同时,实行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不定期开展内部管理审计工作。

自2009年中央、省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德宏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财政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等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约束。2009年以来,全州共查处“小金库”问题44起,党政纪处分5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