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多措并举,通过“四个强化”全面落实全省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清理整治“小金库”。
强化工作部署的落实。于 4月5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纪律、整治方法步骤、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月6日,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全面启动了自检自纠工作,到4月20日将全面完成。近日,州委、州政府加大了工作督查力度,州纪委对县市推动落实工作以电话通知方式作了要求,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制的施行。清理整治工作中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责任制。由州纪委、州监察局牵头,州财政、审计、人民银行、国税、地税、国资、民政等部门配合,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自查面达到100%。
强化重点抽查工作的开展。对自查自纠申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排查,明确抽查重点单位和部门,并由州纪委、州监察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审计局配合,组成4个检查组,在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深入到县市、州级部门进重点抽查。同时配合做好省对州开展重点督查检查工作。
强化相关政策的执行。严格执行宽严结合的政策,对2017年4月15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州级国库或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不在规定时限内自查自纠、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做到令行禁止,收到实在成效。(陈迤君 苏发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