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六个一”开展州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5 07:55: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经组织抽查核实,有漏报、隐瞒不报情形的,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这是文山州一名州管领导干部在《个人承诺书》中向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

近日,文山州通过 一次学习、一次培训、一次谈话、一次提醒、一次审核阅签和一次承诺的“六个一”形式,开展对2017年州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明确组织形式,强调纪律要求,严肃监督处理。

开展一次学习。各县(市)、各单位把学习《规定》《办法》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学习、集中讨论等形式,集中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办法》要求,发挥好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执行的表率作用。

开展一次培训。各县(市)、各单位按照“层层开展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填报人员,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培训会议精神,详细讲解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要求,保证填写内容规范准确。

开展一次谈话。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采取集中谈、个别谈等方式,与填报人员开展专题谈话,要把思想谈通,纪律谈透,教育引导填报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一次提醒。各县(市)、各单位提醒填报人员,凡是不如实填报,出现漏报、少报、隐瞒不报的,一律不讲客观原因,一律不搞下不为例;凡是违反《规定》的,依据《办法》,一律从严处理,一律不留情面。

开展一次审核阅签。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县(市)、本单位填报人员填报的《报告表》要认真审核把关。填报人员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党委(党组)书记阅签。

开展一次承诺。州级管理的填报人员,每人均向组织郑重承诺,在签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承诺的基础上,还签订《文山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人承诺书》,同时报送本级党委(党组)和州委组织部留存备案。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带头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州纪委相关领导强调,对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