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巡察工作规划 五年将巡察123个部门

发布时间:2017-04-15 07:46:5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委印发《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年-2021年)》,对十一届市委五年任期内的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巡察对象全覆盖。《规划》明确,在十一届市委任期内将开展16轮巡察,每年3轮,实现到2021年市委换届前完成对123个巡察对象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将巡察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利器,始终关注,始终重视,始终优先,让巡察工作成为“清风昆明”建设路上的“清障车”。

巡察方式多样化。《规划》指出,要区别巡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1+N”和“回头看”等方式,并在此过程中,适时探索市直部门系统内巡察的方式方法,提高巡察精准识别发现问题的能力。

健全监督机制体制。《规划》提出,本届市委巡察工作将着手从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找准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成果运用、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在市委全面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巡察办统一统筹协调、巡察组分别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支持配合、被巡查单位党组织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和环节中逐渐完善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机制。

强化成果运用。《规划》强调,要建立科学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成果与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提醒谈话诫勉等相结合的成果运用长效机制,确实发挥好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

巡察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巡查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把会做事、敢担当、业务精、政治明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来,在全市建立一个90人的巡察人才库,形成“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人才选用机制,在巡察工作中锻炼并识别干部。(陈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