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召开后,玉溪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启动市委第二轮巡察,建立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确保会议精神在玉溪落地落实。
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五届市委第20次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就玉溪市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专题研究。
周密部署启动第二轮巡察。召开市委巡察工作暨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市委首轮巡察工作情况,对今后一段时期和市委第二轮的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玉溪市委第二轮巡察将组建7个市委巡察组,集中20天时间,对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委党校、玉溪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巡察功底。集中3天半时间,围绕巡察工作流程、谈话技巧、巡察报告撰写、巡察系统使用、保密等方面业务知识,组织对全市88名巡察工作人员进行第二轮巡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巡察人员业务水平,练好本领,打好硬仗。
完善制度为巡察提供保障。制定出台《玉溪市巡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玉溪市市级巡察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审批和管理等方面对巡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巡察机构和人员管理、巡察要求和纪律等作出规定。(李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