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第一季度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发布时间:2017-04-12 09:58:44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7年第一季度,镇雄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抓早抓小成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部分落实主体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委、纪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在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实施约谈16人,诫勉谈话6人,函询7人。

线索排查突出重点。结合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村组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分片挂钩乡镇(街道)责任制,定期开展督察指导。落实留痕管理,各级责任人对经手的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分清领导责任和经办责任。1-3月,全县共排查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7件。

案件查办力度不减。健全完善乡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和纪检监察室总承包制度,积极开展“传、帮、带”,解决乡镇(街道)、部门纪委(纪检组)“不会查”、“查不真”的问题。同时,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强化问责约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不断取得新突破。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初核12件,立案12件14人,党政纪处分43人(含2016年遗留案件)。(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