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五一节前夕,玉溪市纪委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先导,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提早“打招呼”、明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党规党纪和明确节假日相关纪律规定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二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强化看齐意识具体化到实际行动中,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强化监督责任。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方法和手段,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以及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以及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公车等问题,突击检查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带班值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清明五一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严明纪律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释放信号,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坚守底线。要求在各自监督职责范围内展开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批次多层次地组织监督检查,切实形成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广泛征集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