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了解工作情况
“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个别乡(镇)存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在监督执纪能力方面,个别县(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指导不够到位,乡(镇)存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水平较低,信访举报和自办执纪审查工作办理不够规范......”。普洱市纪委专项督察组向机关部(室)、各县(区)纪委、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
督察组了解班子成员情况
近日,市纪委派出专项督察组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情况以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纪律状况进行了重点督察,用行动诠释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的决心。
督察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询问谈话等方式进行,督察的范围涉及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3个县(区)、7个乡(镇)和5个单位(部门)。
督察组查看在岗情况
督察中及时发现了以下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个别乡(镇)存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松散的问题;在监督执纪能力方面,个别县(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指导不够到位,乡(镇)存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水平较低,信访举报和自办执纪审查的办理不够规范,案件卷宗归档不够完善等问题;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个别县存在多个乡(镇)纪委书记因调整变动而空缺后未及时配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机关部(室)、各县区、各(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纪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在本次督察中,督察组对包括县(区)纪委书记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1人次,填写纪律督察记录表11份,同时对前期办理的2个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跟踪督办。 ( 陈云芝 赵雪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