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委是怎样将‘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基层站所和村组的?有没有对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追责问责?当前管党治党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近日,在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议上,峨山县纪委常委对与会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连续发问。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峨山县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明确30项主体责任、25项监督责任。
同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2016年以来,县委书记集体约谈了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党组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20人次,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约谈了8名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书记18人次,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8人次、下级纪委负责人16人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工作。
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了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