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玉溪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努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约谈、责任清单、履责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四个亲自”“六个表率”要求,督促市委班子成员、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纪委领导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约谈下级党组织负责人,逐级抓牢、抓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纪律教育。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章党规“三进”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严守党纪,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学用,对苗头性问题适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提醒,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全市共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宣讲36场,专题学习活动100余场次,3.5万余名党员受到教育。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尺子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扭住“四风”不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问责通报的常态做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不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浓厚氛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了25人,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持续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遵守纪律不严、作风不扎实、稳增长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实施问责,全市问责干部255名,其中,县处级22名、乡科级98名。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挺纪在前,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78件(次),同比上升6.2倍;组织处理220人,同比上升6.1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860件(次),立案3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0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
分类指导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分类推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红塔区村级权力清单38条、江川区“互联网+纪律监督”平台、通海县“广电网络+三资管理”信息公开入户、华宁县廉洁乡村建设等成果得到推广。制定《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规范村(居)务监督工作制度,全市67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651人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兼任。(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