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制度+监督+问责”推进基层村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27 07:40:50   来源:文山州纪委

富宁县谷拉乡那标村党支部原书记兼组长罗主林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出租村集体土地获取租金12375元未向群众公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期,文山州富宁县纪委通报了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现个别村委会对村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够齐全,重点不够突出,范围不够广……近日,麻栗坡县杨万乡纪委对7个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报备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近年来,文山州为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基层监督管理新模式,采取“制度+监督+问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村务公开工作。

定制度抓实报备。各乡镇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以及州纪委下发的《关于实行村务公开报备制度的通知》,制定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从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责任人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积极向基层乡镇纪委进行报备,让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强监督不留死角。推行村、乡镇(街道)、县、州逐级检查模式,对公开工作进行拉网式的全面监督,不留死角,详细记录监督情况,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州纪委综合运用实地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同频共振、上下联动,织就监督网络。

强问责严查快办。各县(市)纪委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工作不力或失误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对基层政务、村务、财务等事项公开报备的落实和监督,用好执纪问责利剑,对存在的事项不透明,报备不及时以及存在的隐形违纪违规等问题严查快办,决不姑息。”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再三强调,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实到基层。(蔡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