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严把“廉政阀门”一季度廉政审查509人次

发布时间:2017-03-25 07:31: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严格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廉政审查153人(次)、拟评先评优(含年度考核)的17个单位(次)和356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

干部底子“清”。龙陵县纪委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集中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和违纪线索两个电子数据库,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并实时更新两个数据库数据,做到数据新、情况明、底子清。

审查内容“全”。根据龙陵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个人或单位评先表彰前,均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详细审查被审查对象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信访举报中掌握的相关情况;是否被立案查处的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情况;是否被问责的情况;是否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审查流程“细”。制定出台《龙陵县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固化工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相关部门正式函件后,迅速启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具体分为呈领导阅批、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责任科室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函复等五个环节,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这一环节中实行县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案审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九室联审”制度,层层签字背书,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责任追究“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杨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