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召回并处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干部10人

发布时间:2017-03-24 07:25:34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来,永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靶向定位,精准发力脱贫攻坚。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永平县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永平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检查、谈话提醒、约谈、问责。截止目前,已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8轮,下发督查通报8期,点名批评脱贫攻坚进展缓慢的乡镇2个,约谈驻村工作不力,纪律较差的工作队员15名。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永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永平县扶贫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永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永平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永平县贫困村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等规章制度,让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成为广泛自觉,让不碰扶贫资金“高压线”形成广泛共识。

建立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出台《永平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严肃脱贫攻坚决战纪律,已召回并处理因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干部10人。(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