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率领调研组到勐海县勐海镇调研,对曼真和曼尾两个村委会利用村规民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在与村“三委”班子成员座谈时强调,随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在为基层减负赋权的同时,也让农村成为治理违法违规建房、违法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顽症问题的“第一道防线”。以完善村规民约为抓手,强化村级治理,规范“微权力”、治理“微腐败”成为普遍共识。
调研组要求,村“三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领导村民自治的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级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推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进程,助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完善村规民约,助推社会文明风尚。村规民约凝聚着村民共同的道德理念和价值观念,是农村社会治理重要的非正式控制手段之一。在村级治理中,一些“法律管不上、道德管不住”的现实问题,需要依赖村规民约来进行约束。要通过不断完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更趋现实、规范、完善,既传承优良传统、维护公序良俗,又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时代需要,为规范村民自治行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法治乡村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廉政建设,涵养廉洁村风。村规民约不仅要传承优秀文化传统与朴素道德准则,注重家庭、家风、家教,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渗透到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中,进一步规范“微权力”、弘扬廉洁文化、涵养廉洁村风、温润每个家庭,培养和谐清正的社风民风,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倡导村规民约,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村规民约,是村民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的风向标,要通过对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宣传等措施,引导村民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不断改善农村风气,让道德文明的意识深入人心,尊老爱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等优良品德蔚然成风。(肖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