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3 07:40:46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向心力,近日,德宏州纪委出台了《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设“纪检干部之家”。

《办法》明确,交心是指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为增进了解和信任而开展的沟通性谈话,谈话时坦诚相见,重在正面激励。领导每季度主动找干部职工交心谈话一次,干部职工也可主动找领导交心谈话。交心谈话要达到了解情况、增进互信的效果,要让交心谈话对象心中有困惑、工作生活有困难时首先能想到党组织、想到单位领导,通过谈话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谈话对象的实际困难应当依照政策尽力解决。

《办法》强调,谈心是指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为了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而开展的提醒诫勉性谈话,属于“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谈话时直面问题,重在负面纠偏。谈心谈话采取单独谈话方式,谈话过程要做好记录,填写《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谈心登记表》, 被谈心对象在谈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报谈心人签字背书后,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备案。要通过谈心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干部职工学会在监督下健康成长,让严管厚爱落到实处。经过一次谈心谈话后效果不佳的应再次进行谈心谈话。

《办法》要求,交心谈心坚持谁分管谁谈话,实行分级负责,纪委书记与委局班子成员、县(市)纪委书记、派出纪工委书记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谈。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交心谈心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既要避免好人主义、不管不顾,也要避免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因对交心谈心不重视而导致干部关系对立、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的,要对责任人提出批评、诫勉直至问责。

“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搭建起领导与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沟通平台,强化了纪检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是落实严管厚爱要求、促进红红脸出出汗成常态,把纪委建成纪检干部之家的有效举措。”德宏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