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3-22 07:27:2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西双版纳州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培训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就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按照首次填报填写,填报结束后,严格执行一年一报告制度,年度内不得重复报告,不得随意增加、删减报告内容和重填重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带头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在2017年3月28日前完成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对拖延不报,影响全州工作进度的,将采取通报、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方式督促落实。对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各园区党委、州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岩温扁  卢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