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强化派出监督 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发布时间:2017-03-22 07:40:49   来源:德宏州纪委

“联系部门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按规定邀请对口联系纪工委参加,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应该给予扣分。”2017年初,芒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商议,明确表示。

“我们是市纪委派出的‘探头’和‘前哨’,一定要挺起腰杆,铆足底气,敢于亮剑,勇当‘抓老鼠的猫’。”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在总结回顾去年工作时感慨道。

为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派出工委监督作用,2017年,芒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在监管方式上下功夫,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在监管措施上下功夫,变形式监管为有效监管。

芒市纪委8个派出纪工委紧盯全市所联系的80个市直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农场)中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问题和关键岗位的人和事,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各类接待开支和其它支出等问题2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2个;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等问题2起......纪工委主动出击,从线索摸排中找到了突破口,处置问题线索7件7人,为派出工委的有效履职开了个好头。

发现问题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搞下不为例,要破除人情干扰,通过抓早抓小,追责问责,使当事人警醒起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记录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记录“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留痕存迹。对所有发现的问题顺藤摸瓜,追根溯源都是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派出纪工委通过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部门党委(党组)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市交通局长深有感触的说。

“各纪工委实施监督留痕存迹,准确掌握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也能因地制宜指导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工作。实现了纪工委监督工作的‘痕迹化管理’,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据可依的问题。”芒市纪委负责人说道。(黄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