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丘北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行监督工作“总动员”,形成“问题线索一起找监督工作大家做”的良好监督局面。
建章立制提高效率。出台《关于报告问责线索的规定(试行)》。规定县“四班”班子成员、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在日常工作或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各乡(镇)、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单位办事程序繁琐等方面的问题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报告,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线索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有效拓宽了问责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保障全县政令畅通特别是重点决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推进具有良好促进作用。
推行举措履职尽责。把“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为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将创新出台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办法》以全县30余个党政机关作为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以党内监督、机关作风建设、账务管理、工程建设、公共资金、行政审批等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监督检查中,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先自行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再检查。职能部门出现该检查未检查、该报备未报备、该发现问题未发现或不能发现、该处置未处置、该上报问题线索未上报等情形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再监督再检查中,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严防“灯下黑”。
规范农村“三本台账”。一是乡(镇)纪委建立各类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台帐。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乡(镇)的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各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备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台账。各村委会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事项、村务事项、财务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按时上报乡(镇)纪委备案核查。三是实行村集体“三资”处置报备制,建立规范农村“三资”处置台账。要求各村小组在处置“三资”过程中要认真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并作记录,各村小组每月报备“三资”处置报备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民委建立相关台账,实行一村一册管理。同时各级纪委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本台账”逐步建立和规范,也有效地从源头上堵住村级腐败现象的滋生,真正做到保障群众的利益。
至目前,各级领导干部报告问责线索24条,1名领导干部被立案查处、17名干部被问责,涉及科级干部3人。(沈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