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纪委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统揽,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职责抓主业,以监督执纪新常态践行从严治党新要求,确保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严查纪律抓监督。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全市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至目前,围绕“五网”建设、水库移民、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农村公路建设等30余项事关全局、关乎民生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7次。对发现的问题开列清单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的17个单位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严厉惩处抓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准确把握执纪审查的时间节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突出“三类重点人”,严格规范执纪审查要求,健全完善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实现全年执纪审查“零事故”。至目前,全市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22件(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0件40人,结案41件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乡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2人,其他人员23人),其中:受党纪处分33人,受政纪处分12人,受双重处分4人。
严实作风抓监督。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以专项督查、巡察、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监督检查等形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营造正风肃纪强大声势。至目前,先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6次,处理干部29人。对2个乡镇(街道)和4个部门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122个。其中,要求整改问题99个,问题线索23个。
严肃问责抓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制度规定执行不力和不坚持依法行政、不严格依法办事,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等问题,快查快办,坚决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至目前,共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的50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