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 “召回”72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发布时间:2017-03-19 07:49:10   来源:德宏州纪委

驻村帮扶干部庸懒散慢怎么办?德宏州的做法是,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

据了解,德宏州已有7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并对派出单位不重视驻村扶贫干部、派出“老弱病残”人员现象提出批评。

为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德宏州和县市成立了多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进行数轮明察暗访。芒市对2次督查都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9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召回;梁河县对季度综合测评成绩靠后、工作不给力的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召回。

哪些情形将被“召回”,“召回”后如何处理?德宏州明确,扶贫工作队员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季度综合排名全县末5位;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派出单位及当地乡党委、政府、村委会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以及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因健康原因不能健康履职等其他原因的,将被召回。同时根据不同情形,对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采取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措施。被召回的人员除影响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外,对派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及副总队长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也将予以不同程度的扣分,并取消评优资格。(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