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宁蒗纪委监察局加大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力度,对全县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对全县15各乡(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异地搬迁农户贷款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私分扶贫资金的乡(镇)、村委会和个人坚决问责处理。今年以来,通报了1个村异地搬迁农户贷款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
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监督。根据《宁蒗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常委每月带队督查驻村工作队员的在岗、考勤、纪律情况,从严从实加强驻村队员教育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严格按照召回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是否按要求认真接访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化解矛盾纠纷执行不力的坚决通报。今年以来,在“云南先锋手机报”通报19人。
加强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按乡(镇)党委班子至少每半月、村“两委”班子至少每周一次,驻村扶贫工作队随时集中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对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扶贫工作进展缓慢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对未成立扶贫组织机构的1个乡、建档立卡户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1个乡、扶贫作战室贫困户痕迹资料不完善的2个乡进行通报;督促2个乡(镇)按程序尽快拨付滞留在乡财政所账上的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资金。(梁卫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