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反“四风”,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实、抓细抓常,抓到底,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覆盖指导联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位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分别指导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单位)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共召开民主生活会70场次,现场“考问”、质询领导干部46名,30名被处分、问责、函询、谈话提醒的领导干部,分别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查。
从严规范领导干部日常行为。出台《耿马自治县党员干部“八严禁八不准”》,严禁在工作日午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不准赌酒斗酒、酒后驾车、酗酒滋事;严禁赌博,不准参与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不准食用罂粟籽壳等违禁品;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团体,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在职科级以上干部为他人担任“司仪”“总管”;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车公养;严禁纪律松懈、不守规矩,不准不作为、乱作为;严禁作风霸道,不准耍特权、逞威风、刁难群众。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实施“一案三查”予以责任追究,即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责任人责任。
落小落细会议和外出报备纪律。严明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请假、报到和遵守会场纪律制度。明确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代会;没有履行报到手续又没有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处理;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未经同意提前离会的,视作缺会处理等。严格外出报备管理。县委书记、县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副职及县内的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由所在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由处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通过县委办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乡镇(农场、管理区)科级干部、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外出(离开耿马县辖区)必须按程序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报备期满后第一天必须到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备销号。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对违反会议纪律及外出报备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受理,并适时对全县干部执行会议纪律和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代会,或者没有严格履行报备制度擅自外出的,或者报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加强专项纪律检查。突出重点,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2次,共派出检查组13个,发现并反馈及督促整改问题42个。县、乡(镇)两级纪委联动,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采取电话抽查、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汇报等方式,共抽查2轮次,抽查行政村16个、驻村工作队83人次、贫困户134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
抓实节点坚守。在元旦、春节期间,制定31个检查清单,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座谈了解等形式,派出32个检查组64人次对72个单位和部门、乡(镇)、站所、村(居)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及纪律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6个,其中,立行立改40个,发出提醒、整改、督办通知16份。
拓宽作风监督渠道。开通清风耿马(qfgm510)微信公众号,形成“五级联动”平台、手机客户端、来电来信来访等多渠道监督网络。通过 “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68件次,办结67件,办结率达98.53%,正在办理1件,群众满意率达99%。通过手机客户端受理7件,办结1件,正在办理。(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