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委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3-16 07:23:29   来源:玉溪市纪委

3月14日,玉溪召开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玉溪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省委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后,为了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起草好玉溪市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组成的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认真分析,起草形成了玉溪市的《实施意见》,几易其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阐述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分析玉溪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推动玉溪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玉溪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一共九个方面39条,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对推进玉溪市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号召玉溪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面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玉溪市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将以制度的形式教育引导玉溪市各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上来,努力开创玉溪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以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玉溪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