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红河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6年红河州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速,经济总量由长期排列第四跃升全省第三位,充分证明了“反腐败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论断。
聚焦纪律作风,精准发现问题
红河州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出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深化“小金库”治理等四项工作的“回头看”,深入发现和集中整饬纪律作风问题。同时,针对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紧盯纪律作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坚持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进行处置,全面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实行纪委常委承包督办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制度,推动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此外,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通过首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66件。针对州、县、乡、村四级换届工作,深入一线加大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廉政谈话、集体约谈、个别约谈等方式进行纪律教育,对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一律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落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见面开展谈话,针对被谈话人具体情况,提高谈话质量、增强谈话效果。严格审核函询材料,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必须有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督促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和本人情况进行通报。2016年以来,红河州各级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635人(次);运用谈话函询 “红脸出汗”1118人(次),占线索处置的59.7%。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在法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前首先给予纪律处分。加大基层执纪审查力度,以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侵占克扣等违规违纪问题为切入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0起,党纪处分115人、政纪处分10人,消除了执纪审查空白乡镇。根据受处分人违纪情形向党委(党组)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对顶风违纪的就地免职;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调整岗位;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免职、降职。
用好问责利器,激发担当精神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重点整治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用权任性而“乱作为”的22种情形,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2016年以来,全州共问责党政干部153人,其中县处级42人。
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治本功能
实行纪律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会,对所有问题全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深入分析案情特点和规律,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通报曝光。2016年以来,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问题67批次82个问题124人次。将州内部分严重违纪干部忏悔录编印成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同时,在召开党委会(党总支、党支部会)或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时,要求受处分的本人作检讨、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其他参会领导逐一发言,督促发生违纪问题的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杨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