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宁县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市委率先垂范,纪委严肃执纪,逐级压实责任“担子”,以问责倒逼尽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强化递增。
管党治党明确有力。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的2个单位进行严肃整改,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县委主要领导为全县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县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分管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200余人次。各级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
体制机制越扎越紧。切实加强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领导,支持县纪委监察局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上来,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制定《中共华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华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建立巡察工作机构,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配备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底线。印发《华宁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谈话提醒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强化担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党风政风向善向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借婚丧喜庆敛财等突出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查处了一起顶风违纪驾驶公车的典型案例,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紧盯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惠民资金高效运用、惠民项目落地开花,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2016年,开展扶贫工作监督检查7次,涵盖12个贫困村,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3名同志进行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惩贪肃腐震慑常在。着力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华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暂行规定》,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华宁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失责必问,从严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对市长热线交办件中涉及部门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全力维护受害人权益。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立案审查违纪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让群众切身体会到反腐败的获得感。
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延伸贯彻到村一级,用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新当选的村(社区)干部300余人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1次,村组干部的廉洁意识不断增强。针对乡镇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3次,对以短信方式拉票、助选的1件1人进行查处通报。结合廉洁乡村建设要求,将巡察工作向15个村(社区)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