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德宏州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3月6日至8日,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联合组成督查组,奔赴全州五个县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督查。督查工作以座谈、听取工汇报、政策宣传解读和问题解答等方式开展。
通过督查发现,各县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规定理解有偏差,存在不如实上报和漏报现象;二是部分社会组织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到民政部门审批报备;三是各县市在开展清理工作中,政策解读不到位,清理整顿范围界限模糊。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对下一步清理整顿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县市对本地区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要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彻底排查,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二是执行把握政策要到位,不搞一刀切,要区别对待。对于符合政策兼职的,必须按要求报批,不符合政策兼职的,坚决给予清退,要严守“任何兼职都不能领取薪酬”的原则,做好对符合政策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宣传,县市纪委、组织部要联合行动,加大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政策宣传力度。组织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全方位督查。对于清理过程中不主动上报、隐瞒上报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将严肃查处。
此次督查,为各县市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作了更深层次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顿范围,为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为各县市清理整顿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杨朝友 屈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