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2017年1至2月谈话函询9件9人

发布时间:2017-03-13 07:42: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陇川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把谈话函询作为着力点,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

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贯彻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陇川县纪委监察局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谈话函询工作内容,细化谈话函询工作流程,统一谈话函询尺度、规则、方法和标准。

转变执纪理念,突出抓早抓小。积极转变执纪理念,改进监督方式,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转变,在监督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监督手段上从单打一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从各自为阵向协同推进转变,综合应用任前廉政谈话、教育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约谈等方式,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注重问题导向,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管理,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按照“四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违纪的可能性较小、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干部个人勤政方面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以谈话、函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今年1至2月,陇川县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1件,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9件9人,其中委托县级分管领导谈话2件2人,委托部门责任人谈话2件2人,函询5件5人。(康万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