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筑牢纪检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 “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7-03-13 07:52: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纪检干部处于反腐第一线,随时面临着各种考验,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我们要紧盯‘八小时内外’,实现监管的‘无缝对接’。”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强调。

如何树牢“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有效防治纪检监察队伍中的“灯下黑”问题,打造执纪监督的“尖兵”,普洱市纪委一直在自身严格监督管理上积极探索,结合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纪委有关贯彻实施办法,拿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和“警觉”,扎紧纪律“笼子”,抓早抓小,迅速作为。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差督查、审查较多,工作时间、地点难于固定的实际,普洱市纪委紧盯“八小时内”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清楚掌握每位干部的工作轨迹,实行干部挂牌上岗,亮明身份,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并对机关干部出勤情况实行一天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暗访小组,对机关各部门、各派出驻机构、县乡纪委适时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上下班及在岗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四风”、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情况,带头形成用制度管人的氛围。今年以来,暗访小组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突击检查4次,对上下班纪律松懈的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进行提醒谈话5件8人次。

“这次函询及时给我敲警钟,我一定深刻反省自己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和处理。”一名纪检干部在函询谈话中深刻认识到。

普洱市纪委抓住“八小时外”监督的“弱点”和“盲点”,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方式,出台《普洱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报告制度(试行)》,将市、县、乡三级纪检干部列为监督对象,按月报告“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家风和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等,从了解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全面监督掌握纪检干部个人状况、生活状况、违反道德的状况、违反纪律倾向、家中重要事项和其他情况,从中分析个人性格行为特征,了解其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消除隐患。

“你们室的案件卷宗管理不规范,有的表格需签字没签字,有的材料需归档没归档,这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案件材料管理不相符,请及时完善。”市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八小时外”监督报告工作实行分级分类、逐级上报,对于“八小时外”发生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反纪律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市纪委通过家访、走访、调研、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抽查核实;对收集的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不同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处理。同时,为遇到困难的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帮助,体现关爱 。

自去年实施以来,普洱市纪委通过“八小时外”监督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醒谈话39人次,谈话函询15人次,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47人次。(陈云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