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玉溪市委通报的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中,元江县被考核为优秀,这已是元江县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
近年来,元江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县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在2016年县委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10个乡、镇(街道)有3个考核为优秀、7个考核为合格,55个县直单位中有16个考核为优秀、38个考核为合格,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责成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并向县委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专题报告,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复查验收。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既是对工作落实情况的一次集中检查,也是全县综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县委领导强调到。元江县委按照年初承诺、季度报告、半年约谈、年底述责述廉并由县委常委带队考核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及时跟进,与下级纪(工)委、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书,采取“两查一谈”、专项检查等措施,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打实硬碰硬落到实处。
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通过考核,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考促建,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全县形成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良好氛围。(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