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严抓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7-03-10 07:37:54   来源:临沧市纪委

沧源县把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使用办法》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采取“三四五”工作举措,严抓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三把关”严审核。认真组织、严格督促全县各级科级领导干部(含非职)以上干部填报《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把好廉洁自律“第一关”;各级各部门按照相关填报要求认真审核,把好“第二关”;县纪委会同组织、住建、金融、国土、林业等部门调取抽查核实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看,把好“第三关”。

“四统一”严管理。进一步完善《沧源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做到内容统一;《登记表》必须统一用A3纸印制,做到格式统一;领导干部必须全面、真实地亲笔填写《登记表》,并制作电子版,做到填写统一;严抓档案管理,落实专责专人专管,规范廉政档案查借阅工作,做到管理统一。

“五必查”严核查。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五必查”即,被立案调查必核查,严查违纪违法事项;有信访线索必核查,深挖违纪线索;述责述廉必核查,严查报告真实性;集中更新必核查,严惩不如实报告者;提拔任用必核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2017年以来,共核查廉政档案20人,其中有信访线索人1人、述责述廉对象19人,对发现漏报的3名领导干部责令及时补报,未发现瞒报或不如实报告的情况。(赵贵美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