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完善乡规民约 营造良好社风民风

发布时间:2017-03-09 07:59:23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从《组规民约》实施以来,社会风气有了很大的改善,酗酒闹事少了,婚丧喜庆事宜也越来越文明节俭了。《组规民约》就像一部无形的‘法律’规范着村民的言行,引领着好风气的形成。”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纪委书记这样说到。

近年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基层实际,不断推动乡规民约建设,强化纪律和规矩,营造良好社风民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整治赌酒赌博问题,保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赌酒和赌博的通知》,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以任何理由用麻将、扑克等形式参与赌博、赌酒。制定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大操大办。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通过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好转。

在昌宁县,通过村“三委”牵头,自下而上召开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全体户主参加的《组规民约》初稿“酝酿会”、“征求意见会”和“表决大会”,达成高度共识,最终形成本小组的《组规民约》,成为群众生产生活的行为规范。通过文化墙、公示栏、广告牌等形式“晒”在最醒目的地方,时刻接受监督,督促执行。

自开展“四风”整治以来,结合“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俭约昌宁”主题活动,聚焦基层大操大办之风,把移风易俗作为重点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同时结合村组实际,制定了《组规民约》,首先在耈街彝族苗族乡小马鹿塘村民小组试点实施,成效显著。

据悉,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新厂村小马鹿塘村民小组《组规民约》成功试点后,该县124个村(社区)2010个村民小组将相继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组规民约》,通过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实现村民高度自治,用自己的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氛围。

在腾冲市,腾冲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加强督促检查,引导村组完善村规民约,221个村(社区)全部将“两个严禁”入约。同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群众举报与法纪查处相结合、教育提醒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用制度来规范约束群众赌酒赌博,用制度来管事管人,通过法律制裁、纪律追究、道德谴责、舆论问责等方式,对违反者进行惩处,树立了健康、文明、和谐的社风民风。

“在农村,农闲之余、节日期间酗酒成风,造成了不少家庭矛盾,败坏了社会风气,光靠党员干部禁酒、禁赌还不够。现在,通过村规民约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后,带动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全市基层农村党员、人大代表对禁酒禁赌纳入村规民约带来的变化给以高度肯定。(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