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楚雄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举行述责述廉会议。会上,20名县市和州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评议。
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以及《楚雄州县(市)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要求,为加强对州管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在州委统一领导下,州纪委组织实施此次述责述廉。
此次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人数为20人,其中县委书记3人、县长2人,州委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12人。武定县委书记等7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会议述责述廉;姚安县委书记等13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书面述责述廉。
会上,7名会议述责述廉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责述廉设置述、问、评环节,在每名述责述廉对象陈述完毕后,州纪委委员聚焦“责”与“廉”面对面质询提问,7名述责述廉对象现场进行回答。
述责述廉结束后,州纪委委员、州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州“两代表一委员”等与会人员,对20名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并向州委报告,并将作为述责述廉对象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激发担当精神。(武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