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以上率下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08 07:48:5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龙陵县始终坚持以上率下,敢抓敢管、敢想敢为,有质有效,从严从实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过程作为看齐的过程,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传递“两个责任”。县委常委班子牢牢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尽其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拴牢”责任,带队检查考核全县70个单位2016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好责任。

保障“两个责任”。县纪委常委2次约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安排10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严把县管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政治关和廉洁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问责条例运用,严格落实市县“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倒逼责任落实。(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