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61组数字讲述我们的纪检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07 07:49: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380人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6个单位和不合格的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5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82个市直单位全面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在玉溪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61组数字从落实责任、执纪审查、作风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总结展示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80、123、36”

玉溪市委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约谈、责任清单、履责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380人次,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干部123人次,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36人次,逐级抓牢、抓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5、244、81”

建立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共对5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44个、问题线索81条,形成专题报告13个,巡察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震慑。

“478、220、860”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478件(次),同比增长6.2倍;组织处理220人,同比增长6.1倍。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1%,20%,14.9%,2%。受理信访举报860件(次),同比上升1.4%;立案319件,同比上升27.1%,其中,县处级17件,乡科级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0人,同比上升20.4%;移送司法机关26人;挽回经济损失984.69万元。

“36、100、3.5万”

全市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宣讲36场,专题学习活动100余场次,3.5万余名党员受到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市13.6万名党员参加网上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对145名市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新任的97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260、2322、25”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成260余个检查组,对2322个单位、商场、餐馆进行了集中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了25人,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全市问责干部255名,其中,县处级22名,乡科级98名。

“674、651、207”

加强村(居)务监督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村(居)务监督工作制度,全市67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651人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兼任。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207件,同比上升68.3%;处分212人,同比上升60.6%。

“210、74、167”

建立主要领导与各委部室负责人个别听取意见、向全体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年内共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210条。以市县乡党委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全市7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配备了1名专职副书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交流、提拔使用干部167人,其中,厅级1人,县处级21人。选派6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相关培训,组织32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立案审查了3名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防止“灯下黑”。(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