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细化措施抓实“五级联动”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06 07:45:18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借助“五级联动”这个“小”平台,及时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大”问题。今年1至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531件,已办结526件,办结率99.1%,群众满意率100%。

搭建平台。全县共设立“群众投诉中心”10个,“群众投诉站”121个,“群众投诉点”1000余个,形成了“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安排、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的“六有”工作格局,实现由堵到疏、由坐等向主动、由信访上行到基层化解的转变。

分类施治。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根本任务。对情节简单的诉求,及时即办、限时办结、当面办理、现场解决,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对疑难复杂的诉求,充分发挥各级联动协作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办理,直至诉结事了;对反复发生的诉求,深入剖析,找准症结,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

细化监督。严格执行“日巡查”、“季通报”制度。对录入的群众诉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录入的每一件群众诉求信息完整、文字表述清楚、处理意见合理,乡(镇)纪委在审核中发现信息录入错误或不完整的,及时联系县纪委信访室进行修改。按季通报各乡(镇)的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完成情况,层层追责。

及时提醒。明确专人负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确保每天登陆,及时过滤超时未办件。对存在超时未办件的乡(镇)和村(社区),及时与所属乡(镇)的纪委书记或负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业务人员联系,督促其早日办理,不让老百姓的诉求耽搁,对电话提醒后仍未办理的,严肃进行通报。

加强跟踪。跟踪群众诉求的拟办意见是否合理、群众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答复回访形式是否合理等。对于拟办意见不合理的,及时对相关乡(镇)和村(社区)进行提醒。对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群众诉求加强分析,弄清原因,严肃进行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范正欢 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