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组织学习省委出台的《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实质,确定贯彻意见和措施。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化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从巡察情况看,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全市一些单位、一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建立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延伸监督触角,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发现并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在基层落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会议强调,要以省委出台的《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开创全市巡察工作新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巡察工作。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明确巡察工作整体指向、巡察对象、巡察任务,完善巡察机构、工作布局,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要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贴基层实际突出巡察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地方、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推动问题解决。要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整合巡察人才资源,组织县(市、区)巡察组交叉开展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手段新办法开展巡察。要强化成果运用,发挥巡察的震慑治本作用。将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以巡察促“两个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四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今年巡察任务,为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开好头、起好步。巡察要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市、县(区)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加快构建市县巡察工作格局。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人才库,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兵。(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