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强基固本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02 08:12:4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腾冲市始终将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把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执纪入手,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腾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上紧思想发条。年初印发《关于重申纪律作风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的通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乡镇干部职工“走读”等纪律作风规定进行严肃要求。组织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新录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新选用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腾冲看守所实地参观,向党员干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市纪委常委到挂钩联系的乡镇部门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拧紧制度笼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对“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结合腾冲实际,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月报季听制度》,对乡镇、部门纪委和派出纪工委工作实行月报季听。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机制,让阳光透明成为制约权力的防腐剂。

扣紧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化,构建责任体系,督促责任落实。以“五个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具体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教育提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今年2月,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3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被约谈。(李维杰  周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