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力整治旅游行业“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发布时间:2017-03-02 08:30:51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严肃追责”三管齐下,对市直各涉旅单位和县(区)开展督查,着力整治旅游行业“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查违规违纪问题。

按照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工作推进会精神督查方案》要求,各督查组全力以赴,认真听取各主责部门、县(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工作方案、配套制度、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资料,延伸到景区、市场一线,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与有关县(区)及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质询谈话,听取主要领导说明存在问题的主要事实和产生的原因,以及整改落实的意见。

据悉,此次督查围绕七个重点内容:行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环节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旅游安全生产的监管、旅游企业行业的自律、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等情况。县(区)政府和领导责任、涉旅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整治责任和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和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各景区管委会等涉旅地方和单位、企业按照国家旅游局“四个同步”和“三严”措施,省旅发委“四禁止、一查处、三改革”8个方面的16项具体措施,结合丽江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案件、部门联查联办案件、健全经营主体清除制度情况;通过建章立制、内部管理、外部监督加强企业行业自律情况;强化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情况;综合监管责任清单、旅游诚信体系的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等是整治的重点环节。

督查采取重点督查、日常督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联系部门及区县的纪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督查,同时派出两个组开展重点督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每周一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将进行通报曝光。(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