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县纪委约谈通知书那一刻,还是有点心理压力,第一次被提醒约谈,内心忐忑,但在谈的过程中,我确实认识到自己平时对服务大厅工作纪律抓的不严,认识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回去之后我立即全面整改。”寻甸县政务局局长在谈话结束后说到。这是寻甸县纪委2017年开年以来开展“面对面”廉政约谈,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缩影。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积极探索,出台“四项约谈”暂行办法, 将“四项约谈”分为任前廉政谈话、关键岗位约谈、重要事项约谈、组织提醒谈话、廉政责任约谈、作风问题约谈、信访约谈、审计约谈等,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组织约谈、提醒约谈、不作为约谈及纪律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问题,或反映比较笼统的、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积极开展信访函询,要求当事人做出书面的实事求是的说明或回应。让无问题者说清事实真相,及时澄清和保护党员干部;使有问题者主动承认错误认真交代情况,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约谈不是问责,更不是党纪处分,但只要说到约谈对象自身存在的问题,就戳到了他们的痛点。我们通过约谈,给约谈对象提醒、打招呼,在未酿成大错之前,给他们机会及时检查、整改,挽救了问题干部,让他们在违规违纪面前止步”,寻甸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开展“四项约谈”68件68人,其中组织约谈 5 人,提醒约谈39人 ,信访约谈7人,不作为约谈11人,审计约谈 1 人,纪律约谈5人。(段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