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狠刹大操大办歪风 树立文明节俭风尚

发布时间:2017-03-01 07:33:29   来源:临沧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沧源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狠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歪风,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厉行节约、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制度笼子扎得紧。把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制定出台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活动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明确了适用范围、纪律要求、申报审批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和违规处理方式,要求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

纪律要求抓得严。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异地操办、变化操办主体和身份”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操办婚庆事宜的,必须从严控制请客范围和宴席规模,宴席规模不得超过50桌。要求做到“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即:严禁参与和组织赌博活动、不准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摆放麻将桌;严禁单位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放假、不准影响单位的正常公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严禁使用单位的公车、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影响群众的的正常生活秩序;严禁使用公款操办婚丧事宜、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利用公款、公物;严禁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应邀担任“总管”、不准负责具体婚庆事宜的操办。

宣传动员全覆盖。充分利用报纸、手机报、电视、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到了全县干部职工学习知晓率达100%,使党员干部形成勤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反面典型及时通报曝光,深入剖析案例,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操办事宜全监督。严格执行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筑牢申报备案、谈话提醒、书面承诺、事后报告、监督检查“五道防线”,及时准确掌握婚丧喜庆事宜的时间、规模、场地、客人、礼金、车辆等诸多方面。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同职级非领导职务人员)操办婚庆事宜的必须提前10天向县纪委申报批准,并进行事前廉政提醒谈、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举办;科级以下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庆事宜的,提出书面申请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报县纪委备案,并进行事前廉政提醒谈、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举办,在操办婚丧事宜后10日内向县纪委详实报告操办情况。同时,结合组织把关、本人承诺,事前报备、单位内部公示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和乡镇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到县纪委报备的共有34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请客收礼1件1人,大操大办4件4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黄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