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2-28 07:27:4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中央纪委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后,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常委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

近日,丽江市举办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纪委派出(驻)机构全体干部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丽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开班式上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的新部署要求,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执行、应用,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真正与私心杂念、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决裂,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培训班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由有丰富执纪审查工作经验的市纪委副书记授课,结合工作经历,结合案例进行细致讲解。

“要实现对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培训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个摆进去’要求及相关纪律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要求。

培训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切切实实抓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必须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要全面清理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审核执纪审查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要强化“一案双查”,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问责。

在培训班上,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购买了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读本300本,发给所有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

据悉,集中培训结束后,市纪委还组织300余名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考试题目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