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德宏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通报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2个单位因管党治党不力被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通报指出,由德宏州委常委带队,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民意调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全州111个责任单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推进作风建设、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明晰,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收到良好实效。40个地区、部门、单位被考评为优秀等次,69个地区、部门、单位被考评为合格等次。对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力的,州气象局被考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州林业局被考评为不合格等次。
通报强调,对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县市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其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整改,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组织复查验收。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取消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