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面推行“两个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7-02-25 08:12:51   来源:丽江市纪委

日前,丽江市委常委带头列出“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使责任内容清晰、目标明确,好执行、好考核、好追究。

2月20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培训会上,市纪委领导提出要求,联系全市87单位(部门)的8个派出纪工委和4个纪检室要紧锣密鼓、动员部署安排好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工作的落实。

据悉,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根据清单职责,建制度、排风险,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同时,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任务。制定了《丽江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丽江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00余份,纪委系统签订了监督责任书172份。责任书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监督责任书内容紧扣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纪律、强化监督制约、持续纠正“四风”、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廉政教育、严肃查办案件、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等。

各级市纪委(纪检组)也层层签订了监督责任书,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了各级纪委(纪检组),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