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约谈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7-02-25 08:33:01   来源:红河州纪委

“要正视问题不回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时限,细化责任要求,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月21日,红河州委领导约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的6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严肃地提出整改要求。

“6个单位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到位。”约谈明确指出了被约谈单位存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要求被约谈单位党委(党组)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领导履职尽责,树牢主责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队伍建设,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各个领域、各个地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作风建设,树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用良好的工作成效、严明的工作纪律体现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果。

约谈对严肃责任追究和强化整改提出要求,对6家基本合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外,将取消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当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除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今年8月底前各单位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

“一定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召开会议,分析问题,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检查和及时纠正执行纪律和规矩宽松软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工作。”约谈后,被约谈单位负责人依次对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谈了认识,表明了态度,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