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强化制度建设 磨亮“向内刀刃”

发布时间:2017-02-24 07:46:31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6年,易门县坚持“打铁还要自身硬”的标准,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规矩、强化监督,为锻造监督执纪的“铁军”,不断磨亮“向内刀刃”。

明主体、压责任,做到追责有据。研究制定易门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易门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分解》《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定出台《易门县纪委监察局贯彻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实施办法》,将7个乡镇(街道)及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和联系的单位分为3个责任区,纪检监察室分别对3个责任区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从制度层面明确了监督执纪责任的具体主体,达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失责追究有依据、有目标的目的。

立规矩、明程序,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制定出台了《易门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易门县纪委监察局问责工作暂行规定》和《易门县问责事项审核工作暂行规定》,修改完善《易门县纪委监察内部管理制度》《易门县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定》《易门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室使用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执纪审查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从制度上进行了明确、立下了规矩、规范了工作,确保了执纪安全,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执纪权力滥用,为正确、有效行使执纪审查权上了一道制度安全闸。

强监督、严管理,监管不忘自己人。制定出台《易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管理规定(试行)》《易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易门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列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纪律审查纪律、保密工作纪律、财务和后勤管理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五个方面39条负面清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对有个人重大事项瞒报漏报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问责、组织调整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