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2016年开展谈话函询478件次同比增长6.2倍

发布时间:2017-02-23 07:25:40   来源:玉溪市纪委

“制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出台谈话函询工作规定,转变执纪理念方式”……2016年,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力促“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强化纪律教育勤醒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做到学习全覆盖。2016年全市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专题宣讲32场,专题学习活动100余场次,3.3万余名党员受到教育。通过玉溪党风廉政网、《玉溪纪检监察》杂志、玉溪党风廉政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等,对党纪条规进行解读,提升学习效果。

频频咬耳扯袖敲警钟。聚焦“四风”和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围绕“四个必谈”和“五个谈透”开展廉政约谈,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478件(次),同比增长6.2倍;组织处理220人,同比增长6.1倍。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1%、20%、14.9%、2%。对147名市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通过廉政约谈,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6年,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280人次,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干部123人次,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36人次。

保持执纪力度严惩处。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严肃开展执纪审查,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16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对25名干部进行处理,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860件(次),立案审查3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0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挽回经济损失984.69万元。(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