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三强化”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2-22 07:31:2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6年以来,姚安县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强化党员干部监管、强化从严监督执纪和强化严格责任追究“三个强化”入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强化党员干部监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中共姚安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的实施意见》《姚安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姚安县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性文件,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强化源头防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

强化从严监督执纪,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2016年,共受理核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9条,转立案23件27人。发挥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建立一案三报告、案件定期分析、教育诫勉、警示教育、检查督导、监督回访六项制度,做到漏洞提前堵、风险预先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强化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对2015年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党组书记进行了问责。(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