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运用“四种形态”执纪审查32件34人

发布时间:2017-02-22 07:33:58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6年以来,新平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都冲着纪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住“牛鼻子”,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中。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64个责任单位半年、全年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通报“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各1 个;问责违反上班纪律、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34名;对1个乡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问责。

突出“勤浇树”,力挺“第一种形态”。加强提醒教育,落实《新平县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要求,工作约谈89人次;警示约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的领导干部11名,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推行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制度。廉政约谈76人次,3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质询、测评;约谈、谈话函询279人次。全县21个党委(党工委)、6个党组、159个党总支、1616个党支部、16716名党员召开“两学一做”主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立足“护森林”,抓实后三种形态。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2016年,立案审查32件34人,给予党纪处分34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件2人;为33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回访教育9人次,按期恢复党员权利1人、解除政纪处分2人;2人主动向组织坦白个人违纪事实,“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彰显。(杨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