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双版纳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两个责任”持续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增强,廉洁干事氛围更加浓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守责任担当。以落实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大局观念和担当精神。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正反典型案例教育等10项具体措施,组建召存信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宣讲36场,举办全州知识竞赛活动10场,开展党内法规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60多场次,全州干部培训班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内容116期,全州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3677人次。以落实制度规定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对111名新提拔任用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强化主业主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开展了“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脱贫攻坚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和集中抽查。不断强化执纪审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41691件,办结41677件,办结率99.97%。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2件,谈话函询111件。主要领导对重要信件批示督办19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案督办重要信访问题20件,查处10件16人。健全基层执纪审查“村案乡办”、“乡案县审”、划片区督办机制,全州42个乡镇(街道、农场)均有自办执纪审查。
推动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州、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全州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发现问题48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0个。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116人次。落实述责述廉制度,14名州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77名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述责述廉、238名班子成员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材料。制定《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成功劝返1名外逃人员。
严肃执纪问责。健全定期通报、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顶风违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地方、单位,实行“一案双查”,3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从严从快查处中央环境督察组督办的“澜沧江流沙河采砂噪音扰民”重复投诉和“红场河石场噪音粉尘扰民”环境问题,对10个责任单位和21名责任人严肃进行问责。全年共问责111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得到强化。全年立案139件,结案1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0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8人),处置不合格党员172名,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