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从严正风肃纪 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2-22 07:28:26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坚守责任担当,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体制机制日益完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州委常委会议24次、州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7次和廉政工作会议两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及时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修订完善了《大理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全面推进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双落实”,州委主要领导与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代表州委与12县市和87个州级单位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带头为全州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讲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12县市和部分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干部使用管理从严从实。制定了《大理州干部分析研判实施办法》,两次对12县市、“两区一委”和105个州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州管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对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函询、诫勉和组织处理,共给予诫勉17人、通报问责8人、降职1人、党政纪处分6人。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对359个涉及兼职干部的社会组织、1653名兼职干部进行全面清理。对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56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

廉政教育实效增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全覆盖宣讲。组织13万名党员参加党章党规网络测试,开展了1.8万名领导干部参加的问责条例网络测试。对拟提拔的1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1.3万名领导干部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创建廉政文化省级示范点7个、州级58个。

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梳理公布33个州级部门403项随机抽查事项。制定了《大理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完善“三资”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全面推广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试点工作。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有效发挥,实时监控民生资金8.9亿元。

检查考核深入扎实。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1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1条,对发现涉及领导干部的22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12月中下旬,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州政府党员副州长带队,组成14个考核组对州级部门和12县市开展了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州委高度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对201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4个县和5个州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责令按照“八个一”要求全面整改,并开展复查验收,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3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两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段玉华)